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

提案作品(23)桃園市體育會電子競技委員會 新聞稿

新聞稿 (一)

民國106年立法院院會已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修正案,將電子競技正名為運動產業的一環,深切明瞭電子競技已是未來的明星產業,為培育更多產業人才與競技選手,特此成立「桃園市體育會電子競技委員會」(以下稱本委員會)並廣邀業界與實戰界的菁英一同戮力奮鬥.替人才培育與打造出一個榮耀的舞台;然而電競人才的培育必須從校園著手,不論選手遴選訓練還是產業科技的研發甚至到活動賽事的行銷包裝等,唯有根基紮深才能強大茁壯整體的產業鏈;於是本委員會特與健行科大進行合作,透過學校裡的完整電競學科的教育培訓,自基礎實務、中高階專業技術與電競賽事人員的整合訓練以及未來的發展規劃,並與產、官、學進行三面向的密切合作,將理論與實務緊密結合,協助學生們可以適性適任的找出最符合自己的職涯規劃,這也是本委員會成立的宗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