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一個個人部落格跟公司擁有一個公司網頁的道理是相同的,必須讓人知道我在做什麼,我可以為業主服務些什麼,特別的是我僅為接案者,在龐大外包市場裡曝光度向來不高的文案工作,君不見,媒體強力曝光的某外包網廣告,只有美工設計、程式設計、打字翻譯,其他就沒了噎,或許會說,阿!打字翻譯不就涵蓋妳的文案工作,這真的一言難盡.....
先說打字翻譯,當然以key-in跟翻譯為主流,倘若小時外語有學好,此時接接譯稿也很好,但我的外語能力弱到慘不忍睹,總不能國台語或是繁簡互翻吧,因此敝人此等卑劣就只能接文案工作相關的自由工作者,以前稱作SOHO,現在又被歸類在Freelancer,為了與世界接
此外,本人身為家庭照顧者,因此接案只能排第二,必需為了老母狀況割捨接案的數量,於是乎生活很七零八落,因此與全職部落客更為迥異,就個人觀察其商業部落客須有下列特質:
1.大量圖文,圖片既多且大,字數少
2.照片一定要美(景要美、吃要美、產品要美、pose要美、女美男帥可是基本要件),修圖軟體視為神器
3.文字要美、要優雅、要詳實、要豐富、必要時需竭盡誇張之能事
4.吸引大量人氣與粉絲數,每日pv理想為從4位起跳,6位數就更棒
5.不定期舉辦體驗營、購物團、必BUY好物好康等......
6.性質為推廣|推薦|體驗|分享......之內容,大致上總是優多劣少
綜合以上,個人實在無法商業部落客劃上等號,因此也不會有行銷|廣告|公關等性質的案子找上門。
文案工作,可以視為寫手,一種不具名的寫手,以往在公司裡,可由企劃人員操刀,廣告公司則有專司文案(copywriter)一職,在現今時代,會敲鍵盤的(3~99歲),誰不會寫,加上台灣社會向來不重視無形服務(智財權),最常聽到的就是:「那個誰,我是沒時間才找你來,這種東西簡單啦!哪裡很難?不就幾個字......還要收費?要我付錢可以,有沒有加美工,加個音效,對了,順便弄個影像檔給我看看,這才叫做一套,OK!光寫字,幹嘛要找你....」(下略3萬字)
然而文案可以是商品的靈魂,可以是觸動消費者心靈的模們,可以是閱讀,可以是情境,可以是行銷,可以是感性,更可以是理性..........無奈的是,偉大的台灣業主們,通通摻一起成了撒尿牛丸,會議裡討論跟寫出來的往往不是那麼回事,甚至指著你鼻子狠狠罵個幾句,說你:「不懂專業,專業啊,你懂不懂,不懂就要問」但,究竟誰是專業?苦笑.....
好的文案,會隨著產品性質、讀者群、男女年齡層,所表達的語言也不同,字短跟字長不同,商品新聞跟公關新聞稿不同,平面文標跟多媒體文標也不相同,但多數人只想一份文案走江湖,我要節慶統包,萬用版最佳,可以發送給各種媒體並且保證刊登.......etc.,,將不合理、怪誕、荒謬視為合理的要求,這是個向下,不斷向下沉淪的社會,至於好的文案人才,以往都來自廣告圈,現在則是講創意?實際上只求快速,不管人才是否需要培育,要緊的是某商品slogan紅了,照抄就對了!什麼都抄,無所不用其極的抄抄抄,文案工作更是。
外包平台出現,扼殺了各類設計的水準與收費,甚至將創意以低價進行競標,而喜孜孜的認為這是好事?台灣低薪儼然成為人權問題(註),我想廣大的外包市場更是如此,文案工作的定位本該是替商品的規劃謀略與化妝師,現在還是拷貝貓嗎,充其量不過是隻靠北貓,如果你不願意去接一份幾十塊錢的文案,哪麼很有可能下一個餓死的就是你。
歡迎成為餓死國的一份子(揮手)
註:低薪卑賤 台勞工命苦 美點名嚴重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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